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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昆山市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现将《昆山市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
                                                                                                                                                                                               2015年1月8日
     
     
     
     
    昆山市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快速应对城市园林突发事件,有效控制、预防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提升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快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反应速度,将突发事件对园林绿地、公园游乐设施、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国家、省、苏州市园林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昆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园林绿化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相互配合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园林绿化各种突发事件(事故)。
    1.5 事件分类、分级
    1.5.1 园林绿化突发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分为以下两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植物物种外来入侵,暴发性和大规模植物病虫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故、城市公园(包括所属游乐场)游人安全事故、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等事故。
    1.5.2 根据园林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紧迫性等因素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昆山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规定,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设立园林绿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园林绿化自然灾害发生时造成市民人身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绿化办、园林科、绿监站、城市绿化所、公园负责人,并可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1.1 应急指挥部职责
            (1)拟定我市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我市园林绿化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
            (2)对职责范围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状况,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4)研究预案在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补充完善预案。
    2.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园林绿化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上级的应急指令。
            (2)负责建立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和协调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3)及时关注气象及病虫害监测信息,及时上报防控资料。
            (4)负责对内、外联络和掌握一线状况,及时上报信息。
            (5)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6)参与园林绿化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2.2 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根据园林绿化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设立应急救援小组。由公园、绿化所具体负责,各园林绿化企业为组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内突发绿化事件协调、处理、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物资的供应。
            (2)根据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职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3)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
            (4)负责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及应变工作。
            (5)及时上报信息。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预警
            组织体系内各职能单位,按照应对恶劣天气、防治植物病虫害计划要求,做好监测、检测和预防工作。突出加强行道树、大树及公园房屋建筑等安全管理,结合天气预报做好台风、暴雨、高温等天气的监测工作;在经常性监测、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集中监测、检查;健全病虫害防治网络,建立规范工作程序;各部门定期排查各类事件(事故)隐患。
    3.2 预警响应
            接到预警信号后,组织体系内各职能单位领导和抢险救援应急队伍成员应奔赴工作岗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启动涉及相关工作的园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启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抢险车辆、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等用具,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3.2.1 预警分类
            (1)红色预警。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突然发生,或者6小时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12级,或12级以上大风;突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雪灾、寒潮等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疫情,有传播蔓延趋势,覆盖面广,性质特别严重,事态发展难以控制;古树名木严重受损或长势衰弱面临死亡。
            (2)橙色预警。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突然发生,或者6小时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10级,或阵风10级以上大风;突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雪灾、寒潮、冰雹等重大气象灾害;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疫情,性质严重,事态发展可控性不强;古树名木严重受损或长势衰弱。
            (3)黄色预警。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突然发生,或者6小时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8级,或阵风9级以上大风;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雪灾、大风、寒潮等气象灾害;植物病虫害发生率超过防治指标10倍以上,经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特别严重病虫害;古树名木受损或生长势较差。
            (4)蓝色预警。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突然发生,或者6小时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6级,或阵风7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发布台风、雷雨大风、寒潮等气象灾害;植物病虫害发生率超过防治标准;古树名木轻微受损或有生长势衰弱现象。
    3.2.2 响应办法
            (1)接到红色预警信号后,一是相关人员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参加应急抢险,启动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高枝剪、吊车、大型运输车辆等全部设备和车辆,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全体人员应对管辖区内的绿化植物、园林设施、游艺机(船)等进行全面巡视、加固和值守;二是应当及时把病虫害疫情上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划定疫区,并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防止园林植物疫情传出;三是立刻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消除危害,组织采取治理、复壮措施。
            (2)接到橙色预警信号后,一是相关人员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参加应急抢险,启动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高枝剪、吊车、大型运输车辆等全部设备和车辆,立即投入抢险工作。全体人员应对管辖区内的绿化植物、园林设施、游艺机(船)等进行全面巡视、加固和值守;二是应当及时把病虫害疫情上报市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划定疫区,并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防止园林植物疫情传出;三是立刻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消除危害,组织采取治理、复壮措施。
            (3)当接到黄色预警信号后,一是相关人员组织全部工程抢险车及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等立即装车。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重点的巡视、加固和值守;二是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暴发性和大规模植物病虫害度过发生期,虫体扑杀符合养护技术规程规定;三是查明原因,消除危害,采取治理、复壮措施。
            (4)当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一是立即启动涉及相关工作的园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工程抢险车等处于应急抢险戒备状态。立即停止游艺机(船)的运营,安全疏散游客,相关人员要立即投入应急疏导和应急救援的工作;二是采取措施,有效防治,虫体扑杀符合养护技术规程规定;三是查明原因,消除危害,采取治理、复壮措施。
    4 园林绿化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
    4.1 树木倒伏与园林植物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应急指挥部接到人员举报或者发现树木倒伏、占压道路、砸压建筑物与电力线路等险情时,要立即按照职责,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和排险,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
    4.1.1 树木倒伏压占道路或砸压建筑物应急处理。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公安、房管、电力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救援。抢险救援组立刻携带抢险工具与车辆迅速奔赴现场,并拨打110报警,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抢险区域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如树木倒伏发生伤害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取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与分析,排除险情,做好倒伏树木的处理与加固,落实安全措施。
    4.1.2 树木倒伏砸压电力路线的应急处理。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预案。及时拨打110报警,并迅速通知电力部门,立即组织绿化抢险人员携带抢险工具与车辆奔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绿化抢险人员进入抢险事故现场,要服从电力部门的统一指挥,配合电力部门进行树木的抢险。树木砸压电路线路或者高压线断折落地,未经电力部门的同意,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任何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1.3 绿化植物发生火灾应急处理。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迅速向119和110报警,立即组织抢险人员携带抢险工具,灭火器材和车辆,奔赴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在现场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的扑救,对火灾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的调查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4.2 台风、暴雨及冰雹的应急处理
    4.2.1 台风、暴雨及冰雹预警后。预警信号发布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绿化抢险救援组做好公共绿地植物绿化、园林设施的检查工作,修剪危枝,加固有倒伏危险的树木、构件易断的园林设施,做好排水口周边的清理工作,及时清扫堆积的垃圾和枝叶,防止台风或者暴雨来袭时雨量过大而导致水浸。
    4.2.2 台风、暴雨及冰雹期间。绿化抢险救援小组要集中候命随时准备抢修。
    4.2.3 台风、暴雨及冰雹后。绿化抢险救援小组要对绿化植物、园林设施进行检查,排除倒伏倒塌隐患;及时清理现场,对于台风、暴雨及冰雹导致的水浸、树木倒伏等要及时进行抢修,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及时上报损失情况。
    4.3 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的应急处理
            (1)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病虫害应急防治技术专家组,快速提供应急防治技术方案。
            (2)将灾情及防治进展情况报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其它相关部门在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3)组织绿化抢险救援组和相关单位开展防治工作,技术专家组成员现场指导工作。
            (4)技术专家组及时检查防治效果,按照标准验收并确定灾情解除或开展下期防治工作。
            (5)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应急防止人员的防护、消毒,防治农药污染和人员中毒事故发生。
            (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宣传、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灾情发生、应急防治期间的宣传工作,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7)及时上报灾情防治情况。
    4.4 园林设施、建构筑物、娱乐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理
            (1)园林娱乐设施一旦发生故障或事故,建构筑物突发裂缝、倾斜或坍塌的,管理单位将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立即启动预案,采取行动疏散人员。发生事故要服从指挥,积极组织自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指挥机构的领导,将亲临现场指挥抢险。各部门保持通讯的畅通,运营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将24小时在现场值守。
            (2)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或者发生游客受伤、突发病症时,管理单位将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后勤保障和救护在做好抢救的同时,立即与医院、公安机关联系,及时采用救护措施。重要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管理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巡查,公园等园林公共场所内禁止车辆通行。活动举办单位将安排专用救护车辆,设置医生值班,配备简单急救药品。
            (3)园林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将保持通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保证齐全有效。发现人员拥挤,有关部门将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疏散人员,疏导无效时,将立即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力支援。当公园的重点部门及险要路段遇有客流量太大时,有关部门将立即增加管理人员,暂停有关活动,疏导有困难时,请求警力支援。
            (4)娱乐设施运营时可能发生或突然发生6级以上大风,或者发生其他故障时,运营管理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迅速疏散游客。在运转中发生停电事故或因故障不能运营时,立即采取救援措施。要立即安排专人安抚游客,立即通知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医生等奔赴现场组织救援,并维护好现场秩序,使用手动操作机械及其他安全措施使游客立即安全着陆,迅速离开。游客乘坐娱乐设施时,发生恐慌或发现有危险的行为,娱乐设施运营管理人员立即进行劝止并停机,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如发生游客受伤,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取证并立即上报指挥部,同时将伤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5  应急结束
    4.5.1 应急结束的标准。事发现场得到妥善处理并无隐患存在,事故遇险人员被安全救护。
    4.5.2 应急结束的确定程序。首先由现场事件(事故)指挥部或事故发生地基层单位详细核实遇险人员与被解救人员无误,事发现场没有隐患后,提出应急结束报告和建议;然后由应急指挥部确认,最后由指挥长批准。
    5 保障措施
    5.1 负责事件、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类人员数量要充足,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2 如遇突发事件,所需资金要有保障。
    5.3 各绿化单位根据需要储备各种物资,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6 治安维护
            由各管理单位或各绿化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全面负责维护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及各绿化单位,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民群众的安全,并有序地组织转移或疏散,必要可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求援。
    7 预案演练
    7.1 预案演练原则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进行园林绿化突发事件现场实战演练,检查应急反应,协调配合、现场处置能力。演练方案要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对演练进行监督和考核。演练结束15天内报送演练总结。各相关单位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单位组织的演练安全保障工作由参加演练部门与单位负责,所需费用由参加演练的部门或单位筹措。
    7.2 综合演练
        由指挥部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综合演练,以突发事件通信联络、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协调配合和指挥协同等为演练重点,检验处置各类园林绿化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进行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应急预案。
    7.3 奖励和处罚
            园林绿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园林绿化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在园林绿化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8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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